环境卫生管理制度
为了搞好我校环境卫生,提高广大师生的素养,使学生养成 讲文明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,提高我校的整体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卫生管理责任制。后勤保障处校管科对校园环境卫生负 管理责任;各卫生区责任单位对分管区域卫生保洁负主体责任; 党工部、督导处、校团委、后勤保障处、学生会和各班劳动委员对校园环境卫生区负有检查、督导和考评责任。
二、卫生区划分责任制。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域分学院 班责任制,明确职责,责任到人,坚持每天清扫,做到教室内窗明几净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校园体育场、休闲场地、文化园区 等区域内整洁无杂草,无卫生死角。
三、门前“三包”责任制。各楼宇使用单位对门前包卫生、 包容貌、包监督。确保门前无垃圾尘垢,无污水痰迹,无蚊蝇滋 生地。门前禁止乱摆放、乱张贴、乱悬挂、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。 监督制止毁坏花木、践踏草坪和违反校园管理的不良行为。
四、定时检查制。实行检查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办法,每天对校园环境卫生区检查不少于两次,每周对各班教室、卫生区进行抽查不少于一次,检查过程要拍照、评分,检查结果进行公示。检查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17: 10 分之前。
五、奖惩制。卫生检查的结果要与评优评先挂钩,作为班级 考核的一部分,作为评选“文明班级”“优秀党员”“ 干部” 等各种评选的一部分。对做得好的学院、班级和学生,党工部、 校团委、学生会和各班劳动委员要注意发现,并给予表彰。
六、义务维护制。全校所有教职员工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的 义务,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,树立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、讲秩序、讲道德的良好榜样,营造心灵美、语言美、行为美、环境美的良好氛围。